退換條款
顧客可以在收到產品後2天內(根據送貨簽收的記錄)因下列原因可要求安排退換。
- 產品送達時已經損壞,而損壞非由顧客所導致。
- 產品錯誤運送,而錯誤非由顧客所導致。
不可退換的產品
下列產品不能退換 :
- 產品原包裝已被開封、被標記或曾被使用。
- 產品未保持完好包裝、已受破壞損毀或不完整。
- 已消耗、已使用、已磨損、已清洗或已被拆成小份。
產品退換
- 符合上述退換條款的產品,顧客需要將產品自行送達指定的收貨地點。
- 顧客需連同發票一同退回。
- 顧客只能退換所訂購之相同產品。
- 如相同產品缺貨,可要求退換相同價格的產品。
祖師爺及GOOD THINGS LIMITED 會保留所有最終權利決定訂單能否作退換或退款安排。